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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司机试驾撞死2名老人,死者家属:限速50码,事发时速109.2码

来源:封面新闻    2024-05-20    👁1251  

5月12日下午,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一路与天谷九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司机张某某驾驶一试驾车至路口人行横道时,撞上一辆电动三轮车,造成两死一伤。

5月15日,死者家属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涉事车辆系某品牌轿车的西安4S店试驾车,事发时副驾驶上坐着安全员。事故发生当晚,三轮车上,67岁的张某玲和66岁的段某民相继因抢救无效去世,其13岁的外孙女肺部挫伤,且面部、身体有多处皮外伤。

西安交警高新大队委托进行的司法鉴定书显示,事发前轿车的行驶速度约109.2公里/小时。另一鉴定书显示,司机张某铭血液中未检出乙醇(酒精)。

律师解读,该事故中,交通责任事故主要由驾驶员承担。但相应的赔偿责任可能是由车企跟驾驶员共同承担。车企对外是连带责任,车企承担多了责任可以向驾驶员内部追偿。

目前,交警正在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责任认定尚未完成。

事发路段限速50码   涉事轿车时速109.2码

交警委托司法鉴定意见书中的案情概括显示,2024年5月12日17时57分许,张某铭驾驶某品牌小型轿车,沿云水一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云水一路与天谷九路交叉路口北侧人行横道时,适逢段某民驾驶无号虎英牌电动三轮车后载张某玲、张某珊在此由西向东行驶,二车相撞,致段某民、张某玲、张某珊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2024年5月12日19时,张某玲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24年5月12日23时许,段某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张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5月12日下午,他的姑姑和姑父驾驶一辆老年代步车,带着他们的外孙女从斑马线上穿过。一辆从右侧快速驶来的试驾车将他们撞飞。“当时表妹骑着一辆电动车跟在后面,看到父母被撞到离斑马线很远的位置。”

现场途经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显示,事发时,路口的红绿灯尚未启用。家属称,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了解到,司机在试驾过程中进行了加速测试。记者就此向西安交警高新大队求证,未获答复。

事故现场所在的天谷九路和云水一路交叉处是一丁字路口,路口有标志显示该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

事故发生后,涉事司机已被控制,交警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对事故路段进行了封闭和整改。目前,原人行横道斑马线已被铲除,留下黑色的阴影,此前可以通行的隔离带开口安装上新的栏杆,不再允许行人及电动车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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