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领、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或者更正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办理地点:(一)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管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二)办理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可以任选车辆管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其中,载货汽车、京B号牌摩托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还可以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管分所办理。(三)办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 三、办理时限:(一)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二)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取10元/证。 五、提交的资料:(一)办理补领、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在对车辆进行查验完毕后,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但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4、属于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原件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二)办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关于机动车车身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相关规定? 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喷涂和粘贴车身广告需经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处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在车身上做广告。 二、在机动车车身外喷涂、粘贴标识的(不含车窗玻璃、前、后风挡玻璃),允许喷涂和粘贴的内容为:单位名称、标识、电话、地址、网址。喷涂字迹应端正,字号大小不得大于车身高度的10%;字迹和标识颜色面积不得大于车身主体颜色的1/3,不得改变车身整体颜色,原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的车身颜色不变。 三、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应在车身后部喷有与号牌字体相同,放大倍数应为号牌字体的2.5倍的放大号,字迹颜色应与车身颜色色差分明;厢式货车和封闭货车在车身两侧分别喷有统一的“厢式货车、封闭货车”字样;大型货车和大型客车车门两侧应喷有载重吨位及乘员人数字样,字迹要端正,颜色与车身颜色色差分明。 北京牌照机动车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报废手续? 在北京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无法在北京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车辆报废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后,应当向车辆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出具《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机动车所有人应持办理注销登记时要求提交的资料以及《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向车辆管理所或者分所申请注销登记。在外省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等原因无法回当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向本市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后,应当持办理注销登记时要求提交的资料向机动车回收企业所属分所申请出具《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 旧车牌能否换到新车上? 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