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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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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海事部门抗击海冰灾害组织有力救援有效

编辑:驾驶网    来源:驾驶网    2010-01-23    👁7592  
   1月22日今冬的持续低温造成渤海和黄海北部海域罕见的海冰灾害,1月18日,根据海洋渔业部门发布的海冰警报,未来几天冰情将进一步加重,辽东湾浮冰范围将达到80—90海里,最大冰厚40厘米;黄海北部最大浮冰范围15—25海里,最大冰厚30厘米。

  截止2009年1月18日,在营口海事局辖区内,根据巡航船舶、港口拖轮和抵港船舶实际观测了解,目前辖区内大面积海冰范围距离鲅鱼圈港区已达70海里以上,单层冰厚在20—30厘米,最大可达50厘米左右。

  由于冰情影响,目前驶抵营口港的船舶均锚泊在距鲅鱼圈港20海里以外水域,最远锚泊在长兴岛至复洲湾一带水域。自元旦起,由于营口海事局协调港口具有破冰能力的拖轮对辖区重点水域进行24小时连续破冰助航作业,破冰作业后,目前距鲅鱼圈港25海里以内的航路和航道以块状海冰为主,冰情对船舶航行的影响有所缓解;在锦州海事局辖区,锚地冰带厚度在30—50厘米之间,流冰少而冰带多。冰冻情况比往年严重,对锚地船舶主要影响是造成锚地船舶整体走锚,船舶进出港、靠泊有一定的困难;在葫芦岛海事局辖区,绥中36-1原油码头和绥电码头港池和航道均有厚约5—10厘米左右的少量浮冰。渤船重工港池内浮冰厚度40厘米左右,北港工业园区40—50厘米,近岸航道有浮冰。兴城至菊花岛陆岛运输航线浮冰厚度在15—20厘米,受海冰影响,陆岛运输航线现在处与停航状态;在丹东海事局辖区,鸭绿江主航道有浮冰,面积较大,冰层较薄。低潮时,主航道沿岸浅滩矗立大量冰堆,目前已无船舶进出鸭绿江。边贸船停运、渡船停渡、砂石船施工船停止作业,鸭绿江桥区有1艘旅游船正常营运,鸭绿江支流、江湾及沿江渔港全部封冻,船舶停航。东港沿海浮冰带宽约20海里,浮冰厚度约5—10厘米,港区水域也有浮冰。目前,块状浮冰数量增多,在海面连成一片,冰随潮汐流动造成部分锚泊船舶走锚,给船舶航行安全造成较大影响。沿海陆岛运输航线浮冰数量曾多,港内浮冰堆积,影响船舶航行(航行时间增加一倍),影响岛上居民出行。大鹿岛每天一班客船进出,蟑岛两天一般客船进出(北井子港封冻,船舶停靠坝外)。

  在大连海事局辖区,海上冰情主要发生在旅顺北部、长兴岛港和北部海域,大连湾内部分码头前沿水域也出现小面积冰冻情况。旅顺北部的小黑石附近海域从今年1月2日起发生冰冻,冰厚约30厘米,其附近渔港已经封冻,渔船全部停航。长兴岛港从去年12月22日起开始开始出现海冰,今年1月3日起冰情加重。葫芦山内湾水域已基本被冰覆盖,距岸越近的海域冰冻越厚。通往STX船厂码头及通用码头的主航道上的冰块在过往船舶作用下已被撞碎,冰块之间虽有大量缝隙,但碎冰数量巨大,再经过海流的不断运动,碎冰早已叠加在一起,叠冰最高处能达到1米左右,同时引导船舶进入长兴岛通用泊位的大量灯浮标被冰冻住。长兴岛通用码头由于没有船舶靠离,其前沿水域已经完全冰冻,冰厚大约有30厘米。黄海北部的金石滩附近海域冰厚约10—20厘米,但由于经常有渔船进出,海冰呈碎冰状,目前未对金石滩和长海县间客运船的航行安全产生严重影响。金州杏树屯附近的杏树、小河口和桃园等渔港已完全封冻,冰厚约30厘米,大量渔船被冰封住。在庄河海事处辖区,受浮冰影响,庄河电厂黄圈码头的五座灯浮标漂失或移位。庄河港公用航道的十五座灯浮标漂失或移位。庄河港航道是人工开挖航道,且该航道转弯较多、航道两侧部分水域有浅点和暗礁,航道两侧关键位置的灯浮标已全部漂失和移位,对靠泊庄河港的船舶航行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辽宁海事局提早部署相关人员深入各辖区展开实地调查,掌握第一手冰情资料,为全局部署实施障冰雪天气辖区水上安全工作做好数据支持。2009年12月28日,辽宁海事局转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防抗2009—2010年度海上冰情确保海上交通安全的通知》,根据辖区冰情制定了六大措施保障冰雪天气辖区水上安全,明确了防冰抗冰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和完善防抗海冰应急预案的建立。全面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提高防抗海上冰冻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抢险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实施有效救助,果断处置紧急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切实做到反应快捷、处置稳妥、组织有力、抢险有序、救援有效;加强监控,保证船舶安全。安排海事巡逻船加强对辖区水域进行巡视检查,随时掌握跟踪冰情变化,并通过多种途径(高频、AIS)提醒船舶注意浮冰,减少浮冰对安全的影响。加强VTS对锚泊船的监控工作,提醒船舶抛锚时应根据周围冰情以及潮流流向等因素来确定抛锚方式以及出链长度,并选择远离航道、礁石及浅水区域的锚位;要求船舶在冰区锚泊期间要保持备车状态,注意观测船位,避免走锚、冰困、随冰漂流等险情。根据冰情的严重情况,对小吨位船舶、单壳油船和老旧油船实施限制来港措施。对来港船舶,要求其提前了解气象及冰情海况信息,并要详细了解港口信息,及时更新航海图书资料和海图。对进出港船舶实施限速,建议其使用拖轮协助靠、离码头,必要时由拖轮先行破冰。要求所有船舶及时检查海水循环系统,随时检查甲板、舷梯、码头等人员作业及行动重点部位的结冰情况,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件等,认真做好防冻、防冰工作;与港航企业的合作,共同研究应对冰情的安全保障措施。向港口企业、船公司提出安全管理建议,要求企业、船公司增强防范意识,制定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督促港口单位要根据冰情在锚泊区域和航道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冰区航行、冰区安全救助的破冰力量,并及时对辖区重要水域进行破冰,维护辖区通航水域环境的通畅。要求港口业务部门合理安排船舶生产计划,以便于安排船舶编队,编队进出港时大马力拖轮在前面破冰,小型船舶应跟随大型船舶航行,并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对限吃水并只能在航道内航行的船舶至少有两艘拖轮护航。四是加强现场检查执法工作。局属各单位加强对到港船舶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船体结构、应急救生设备、车、舵、锚等航行设备及消防管系等方面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船舶在缺陷解决前不予办理离港手续;协调航标部门加强对助航设施的管理。建议航标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冬季导航设施的管理工作,保证在冰情严重的情况下,灯桩不会移位,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主动与各级地方政府的协调沟通。通过各级政府部门提醒受冰情影响出行的海岛居民及早购置生活用品,预防可能出现的封冻。

  1月18日,由于天气影响,辖区冰情将进一步加重,并总结上一阶段局属各单位抗海冰的情况,辽宁海事局召开防抗海冰视频会,侯景华局长进一步部署辖区防抗海冰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在前期制定和完善辖区防抗海冰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海事部门要督促各自辖区内的码头企业制定有效的防冰、抗冰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防冰减灾反应体系;要注意及时接收海洋渔业部门的海冰预警,安排巡航船进行现场巡视检查,随时掌握跟踪辖区实际冰情变化,并通过多种途径提醒在港船舶加强防冰抗冰工作,防滑防冻,避免出现船舶损失和人员伤亡险情;通过VTS、AIS、CCTV等有效手段做好海上交通组织工作,提前向来港船舶通报气象及冰情海况信息,对进出港船舶实施限速,必要时可实行拖轮破冰引航;加强应急值班和应急部署,积极组织破冰力量对重点水域实施破冰,及时掌握辖区因冰造成的海上险情并立即就近组织力量实施救助;建立海冰情况日报制度。要求辖区各单位每日现场巡查海冰情况,填写《辽宁海事局辖区冰情动态每日报表》,连同重要的冰情影响上报局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落实辽宁海事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制定本辖区防抗海冰工作措施。

  营口海事局召集港口和代理能单位和部门专题研究落实具体防冰、抗冰措施,要求港口、货主、船东根据冰情状况合理安排船舶抵港计划;阶段性限制2000载重吨以下船舶及单壳油船、老旧油船来港。同时科学调整原有的交通组织原则,实行由有具有破冰能力的拖轮破冰助航、集中编队进出的组织原则,优先保证煤、油等重点能源物质运输船舶的靠、离。合理配布破冰助航力量,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对辖区内包括海事巡航船舶和港口拖轮在内的所有具有破冰能力的船舶进行统一调度,根据港区外、锚地、航道、港池内冰情对船舶的影响程度,分区域配布,为进出和靠离船舶提供24小时破冰助航保障服务。发挥海事冰区加强型巡逻船的作用,安排冰区加强型巡航船舶定期进行巡视了解冰情发展情况;通过VHF、AIS、短信平台播发、网络发布等方式及时将冰情信息、监管建议对外公布;采取具有破冰能力的拖轮破冰开路、大轮在前、小轮随后的编队进出方式合理组织船舶交通;动静结合、全面管控为手段,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充分发挥VTS、AIS、CCTV系统的监管作用,对船舶进行24小时进行监控,提供信息服务和必要的助航服务,是强化现场巡视和船舶安全检查,发放《冬季船舶安全管理建议书》,在通报冰情的同时为船舶提供冰区航行建议和安全保障措施建议。五是增加日常值班力量,24小时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安排各破冰助航力量在协助船舶航行的同时,全天候待命随时应对处置可能出现的险情、事故和突发事件。

  锦州海事局通过巡航、询问签证船员、引航员、与专业气象部门沟通等手段获取冰情,分析对船舶进、出港及靠泊作业产生的影响。定期查看航标状况,掌控助航设施的工作情况,随时掌握浮冰移动而造成助航设施发生移位或丢失现象。对港方提出要求,建议2000载重吨以下船舶暂不要来锦州港作业,避免发生危险。交管中心设专人值班对AIS等设施监管,充分利用现有设备提高监管水平,加强对锚地船舶的管理和记录,时刻提醒船舶的锚泊动态;保障锚泊船舶锚距合理、及时发现走锚等安全隐患。主动介绍锦州港的锚地、航道及航路航法,进出港注意事项及当日气象和冰情等信息。对船舶进出港采取集中调度、大船带小船的方式、另有特殊情况采取相应的护航措施来保证船舶进出港安全。责令锦州港常备2艘大马力破冰船24小时值班,应对锚地冰情。

  葫芦岛海事局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提高反应能力和抢险救援能力,确保发生险情果断处置,有效救助。加强与气象、海洋渔业部门的联系,积极做好预防、预警工作,同时加强现场巡视检查,随时掌握跟踪辖区实际冰情变化,通报有关单位和船舶。针对目前冰情,向港口企业、船公司、船舶通报安全信息,必要时发布冰情警告,并提出安全管理建议,要求企业、船公司增强防范意识,制定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加强船舶动态管理,充分利用AIS、VHF、CCTV系统加大对进出港的船舶掌控力度,严格掌控船舶进出港动态信息和锚泊船舶信息,要求船舶加强安全值守,并与船舶建立畅通联系渠道,并限制单壳油轮和2000载重吨以下船舶通航。加强现场监管力度,每天对在港船舶防冰、防冻、防火工作进行检查,根据冰情采取破冰、拖轮助靠、建议引航和封航等措施。六是加强对助航设施的现场检查,保证在冰情严重的情况下,助航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丹东海事局加强值班值守,及时跟踪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向船舶、船公司、相关单位、通报恶劣天气信息,提醒其做好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巡视,向来往船舶了解航路冰情,密切注意冰情变化,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通过多种途径(高频、AIS)提醒船舶注意浮冰,加强码头巡视,提醒船舶经常检查缆绳、防冰的器具,确保靠泊安全。及时与各级地方政府联系,积极协调沟通,落实防抗措施,预防可能出现的险情。加大力度确保电煤运输,督促到港船舶增强安全意识,加强防冰工作,保证安全航行。

  大连海事局对辖区防抗冰情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做好防抗冰灾工作。加强同气象、海洋和渔业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海冰情况;在收到极端天气海冰警报时,及时发布海冰预警信息;在船舶签证时,向船方提供海冰安全管理建议书和冰情预警信息,协助船舶做好防抗海冰工作。加强现场监控工作,保证船舶安全。加强现场巡查,发现影响通航安全的冰情立即上报,并通知港口单位及时派出拖轮采取破冰措施;加强对航标的巡查,协调航标部门进一步加强冬季导航设施的管理工作,发现因冰造成航标移位、破损等故障及时通报航标部门进行修复,保证在冰情严重的情况下,航标能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在无法及时恢复时则采取拖轮协助、DGPS定位和强制引航等措施,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及时提醒在港船舶加强值班,注意接收冰情预报及浮标等导航设施变化情况,防滑防冻,防止船舶出现冰夹、冰困,人员滑倒、伤亡等险情。对冰情较严重港区的施工作业船舶和小吨位船舶加强安全监管。向水上施工作业单位发出海事建议书,全力保障施工船安全;对进出长兴岛港的5000总吨以下船舶采取拖轮破冰辅助、小船跟随大船的方法,保证船舶进出港安全。充分利用VTS等先进手段,加强对预计进入存有浮冰港区的船舶的信息服务,提醒船舶注意海冰情况,采取必要的防冰措施;提醒锚泊船注意观测船位,加强巡视检查,及时掌握本船锚泊动态以及周围锚泊船的情况,避免走锚等险情的发生。全面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提高防抗海上冰冻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抢险救援能力,全面掌握辖区港作拖轮的抗冰能力,做好应急部署,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实施有效救助。果断处置紧急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切实做到反应灵敏、信息通畅、指挥有序、组织有力、救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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