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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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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一样吗?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    2024-10-09    👁603  


  安全驾驶

  珍爱生命

  所谓小酌可助兴,

  畅饮显豪情!

  然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熟谙交通法规的你知道酒驾和醉驾的区别吗?

  01

  判断标准不一样

  国家标准GB 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明确规定:

  02

  处罚力度不一样

  酒驾

  初次酒后驾驶,将被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再次酒后驾驶,将被处以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驾

  醉酒驾驶将被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若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处罚更为严厉,包括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且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酒精对中枢神经的抑制作用由浅入深,可能出现一系列的精神与神经系统症状,急性中毒的醉酒状态和血液中酒精含量有关。中毒的临床表现分为三期:

  I期:兴奋期(血液中酒精浓度100mg/100mL~150mg/100mL),中毒者有舒适感,多言,失常态,自制力部分丧失,易感情冲动。

  II期:共济失调期(血液中酒精浓度150mg/100mL~300mg/100mL):言语、行动失调,呕吐,呈典型的醉汉状态。

  III期:抑制期(血液中酒精浓度300mg/100mL~500mg/100mL):知觉丧失,脸色苍白,皮肤湿冷,体温下降,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人口服酒精的中毒量为75克~80克,致死量为250克~500克,由于饮酒有习惯性,每个人的耐受性不同,故个体差异较大。

  中毒死亡血液酒精浓度:

  400mg/100mL~500mg/100mL。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时的酒精含量检验可以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血液酒精含量检验。

  车辆驾驶人员呼气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例关系换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即呼气酒精含量值乘以2200等于血液酒精含量值。由于呼气测试结果的影响因素较多,因此抽血测试的结果更具权威性,在查处醉驾过程中,抽取当事人血液测试酒精含量是最重要的证据之一。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

  血液中酒精检测的最新标准为GB/T 42430-2023《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该国标已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之前,已有公安行业标准GA/T 1073-2013《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和GA/T 842-2019《血液酒精含量的检验方法》。

  今年实施的国标与之前的行业标准相比,最大变化可总结为:定性方式增加、定性判据收紧。国标加入顶空气相色谱-质谱仪作为可选检测仪器,即:可以使用顶空气相色谱仪(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也可以使用顶空气相色谱-质谱仪(电子轰击源),使用质谱特征碎片离子定量,比之前仅根据保留时间定性的可靠性更高。同时,国标也将保留时间定性的标准从±2%收紧为±1%。

  

  尽管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比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更具权威性,为避免酒驾、醉驾误判,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有效,仍需对血液酒精含量检验进行质控。因此,牛血中乙醇标准物质应运而生,该标准物质不仅可以用于血液中酒精检测的实验室内部质控、方法改进,也可用于实验室间能力验证和结果比对,进一步提高血液中乙醇检测实验室的检测水平,保障各实验室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可比性。

  标准物质是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地确定了的特性,用以校准测量装置、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一种材料或物质。标准物质在国际上又称为参考物质。标准物质可以是纯的或混合的气体、液体或固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属于计量器具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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