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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下民用无人机产业人才教育培训

编辑:驾驶网    来源:人民网    2019-10-08    👁2080  

    无人机综合集成航空技术、信息技术、控制技术、测控技术、传感技术以及新材料、新能源等多学科技术,未来将有望在部分领域实现对传统工作方式的替代,现已成功应用于农药喷洒、影视航拍、测绘航测、商业表演等诸多领域。“无人机+”是公众参与推动通用航空行业发展的重要领域,是传统行业进行产业转型升级的创新载体,其研发和应用密切关系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和公民权益。在“无人机+”大发展背景下,无人机相关专业人才的教育与培训是民用无人机产业实现可持续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程。

  一、民用无人机从业人员的职业资质要求

  近年来,民用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在国内外蓬勃发展,特别是低空、慢速、微轻小型无人机数量快速增加,占到民用无人机的绝大多数。无人机行业井喷式发展,许多航模和摄影爱好者都购买了无人机。但是,操作无人机不能只按照使用说明书遥控就可以,无人机驾驶员如同其他类别民用航空驾驶员一样,也需要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专业的飞行知识和实际操作的技能训练。无人机作为智能飞行器,涉及的不仅仅是‘头顶安全’,随意升空飞行作业甚至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与国家机密。民用无人机安全问题涉及国家安全部门、公安、空军、民航、体育、城管、工商等多部门统筹管理,从业人员的职业准入、教育培训与资质能力应由民航主管部门来主导实施。2013年11月,民航局飞标司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AC-61-FS-2013-20)。2014年12月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也发布了《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技术等级标准实施办法(试行)》。2015年12月,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出台了《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AC-91-FS-2015-31)》,要求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应当根据其所驾驶的民用无人机的等级分类,符合咨询通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AC-61-FS-2013-20)中关于执照、合格证、等级、训练、考试、检查和航空经历等方面的要求,并依据相关规定运行,否则就是违规操作。2016年7月,为了进一步规范无人机驾驶员管理,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对原《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颁布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AC-61-FS-2016-20R1),重新调整了无人机分类和定义(表2),明确了分类管理要求(表3),新增管理机构管理备案制度,取消部分运行要求,对行业协会与局方关于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管理作了细化要求。随着民用无人机行业越来越规范,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应遵照现行有效的最新版《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为准。目前,行业主管部门对于无人机其他专业技术人才暂无资质能力要求。

  

  二、我国民用无人机教育培训市场的现状综述

  随着无人机行业的飞速发展,民用无人机被应用在更多的专业领域,但我国对无人机产业人才的培养严重滞后。无人机行业人力资源严重匮乏,无人机应用服务领域专业技术人数不足已成为制约无人机行业成长的重要瓶颈。无人机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既需要健全法律法规的制度保障与研发技术创新升级,更需要强化专业人才的教育与培养。当前,我国民用无人机应用服务领域的人才需求主要是无人机驾驶员。据了解,目前国内行业内无人机驾照主要有三种。

  一是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中国AOPA)。在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方面,中国民用航空局在2014年出台了关于无人航空器驾驶员资质的相关规定,除民航局管理大型无人机驾驶执照外,主要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中国AOPA)按规定负责无人机驾驶员的资质管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总数为10255个,较2015年增长近4倍,80后和90后是无人机驾驶员的主体。截至2018年1月,我国已取证的无人机培训机构为253家,1家注销,50家暂停运行,实际运行202家(其中2014年成立的14家,2015年27家,2016年78家,2017年82家,2018年1月1家)。同时,AOPA设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考试点8家(其中中南地区3家,华东地区3家,华北地区2家)。通过中国AOPA授权机构的培训与考核,为培训合格学员颁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近年来,AOPA训练机构与获证情况纳入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正式发布年度《中国民航驾驶员发展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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