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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编辑:驾驶网    来源:中国公路网    2009-03-09    👁6713  

 

 

 

    9月3日,交通部通报了“华航机828”轮碰撞江苏昆山通城河桥事故和“赣天宜化0037”轮等四艘船舶起火事故,要求交通系统各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8月29日12时30分,江苏省金坛市华城航运有限公司所属水泥船“华航机828”轮在苏州昆山市境内的通城河桥(又称大洋桥)水域,与江苏省泰州市兴良运输站所属“兴良机328”轮会遇时,“华航机828”轮触碰通城河桥,造成该桥上游中孔半幅桥梁坍塌,“华航机828”轮两名船员遇难、一名船员受伤。

    通过初步调查,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华航机828”轮在进入桥梁水域时,未加强暸望、未采取安全航速、未主动避让已进入桥孔水域的“兴良机328”轮,无视桥梁上方设置的“桥梁危险,限高3.7米”的警示牌以及桥墩上的红色警示,冒险在桥孔水域与“兴良机328”轮会遇,导致事故发生。

    9月2日14时10分左右,停泊在湖北省武汉市汉江陈家墩码头的“赣天宜化0037”轮突然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到相邻的“通达化0018”轮、“荣顺化10号”轮和“通达化0002”轮。事故造成“赣天宜化0037”轮和“通达化0018”轮沉没,“荣顺化10号”轮和“通达化0002”轮严重受损,一人受轻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交通部要求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继续深入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两防”)等3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在前一个时期“两防”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将“两防”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传达到每一家航运企业、每一艘船舶、每一名船员,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海事机构要督促各航运单位加强对船员的教育培训,特别是避碰规则的培训、船上关键设备操作的培训、应急反应能力的培训。督促航运单位和船员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督促航运单位教育船员在复杂水域加强瞭望,采取正确的避碰措施。特别是在桥梁等水上建筑物附近会遇船舶时,应当特别谨慎驾驶,加强暸望,使用安全航速,与他船及早联系协调好避碰措施。

    各海事机构要进一步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加强监管,准确掌握管辖水域的通航条件和船舶动态,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和监管手段,做好船舶疏导工作。对于重点水域,要加大巡航力度,密切注意各船舶的动态;对于重点船舶,必要时要积极引导,对航行水域的危险及时发出警告。

    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上报,说明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每一起事故深入调查,尽快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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