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暴走团员”:道路施工无便道可走
一支由中老年人组成的晨跑团,出发22分钟后,在距离终点约30米的路段,遭到一辆出租车的冲撞,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 临沂“暴走团”事件引发关注。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多位亲历者承认存在占用机动车道情形,但强调事发路段正在施工,处于半封闭状态,因而选择“上主路”。而在律师看来,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肇事司机,均涉违法情形。 出租车撞晨跑团致一死两伤 “闪电”怎么也想不起来,那名叫“商利生”(音)的男子,是什么时候,在什么位置加入的晨跑队伍。事实上,在“闪电”看来,晨跑过程中有市民加入,是“常有的事”。 “闪电”是微信昵称,这名临沂籍中年男子,拒绝向新京报记者透露真实姓名和职业。不过,“闪电”表示,自己是户外组织临沂山鹰运动协会的一名成员,是该组织的“晨跑团长”。 7月8日早上5点,山鹰“晨跑团”在位于临沂市区的十二路桥集合,三十余名成员,穿着蓝色或粉色的“团服”,排成两列纵队,前往4公里外的十一路桥。 现场视频显示,晨跑团成员以跑步方式行进在一条四车道的最左侧车道。出发约20分钟后,跑在队伍前列的“闪电”估算了一下,此处距离终点,大约还有30米。 惨剧突然发生。5点22分,一辆蓝色涂装的出租车,突然出现在晨跑团同向车道的后方,并朝着左前方冲过去,途中,将多名队员撞飞、甩下。 7月9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官微通报,“7月8日5时22分许,临沂市兰山区涑河北街与临西十二路交会东50米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出租车驾驶人董某因操作不当,与正在晨练的行人丁某、王某、商某发生碰撞,致使丁某、王某、商某受伤,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闪电”说,死者并非晨跑团固定成员,而是当天“即兴”加入的过路市民,因此并不知道其具体姓名及家庭状况。
视频显示,一辆出租车冲进暴走团队伍。网络截图 承认占用机动车道 “不是我们故意要上马路。”山鹰协会会长许贵林解释,晨跑路段正在修路,两侧“路不好走”,而且当时路上车很少,所以晨跑团才会上机动车道。 现场图片显示,事发道路附近确实有蓝色工程围挡,并立有施工示意图。路牌旁文字标注,“临西十路至十二路之间半封闭施工,临西十二路至西外环路绿化带之间全封闭施工”。 “闪电”承认队伍占用机动车道,他介绍,队伍沿着这条路晨跑,已经有十多天,“平时没什么车,加上时间也早,所以不觉得有问题。”他回忆,司机冲入人群后并未刹车,“反应很慢”。但“闪电”的这一说法,尚未得到交警部门证实。 资料显示,事发地附近修建滨河大道的工程于今年6月底开工。临沂交警部门称,由于死亡鉴定书、司机的酒精测试等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双方的责任划分暂无结论。临沂交警通报称,事发后,出租车驾驶人董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对话 队伍平时活动“很注意安全” 涉事的山鹰运动协会秘书长田小雨不喜欢外界用“暴走团”形容这支队伍。她说,尽管成员以中老年为主,但平时“很注意安全”,此事发生后,也并未影响日常活动。 “中老年占比很大” 新京报:发生事故的山鹰户外协会,是一个怎样的团体? 田小雨:团队正式名称叫兰山区户外运动协会,一般都叫山鹰运动协会。这是一个民间组织,只要人在临沂市内,想要参加运动都可以加入。 新京报:现在的团队是什么规模? 田小雨:按照登山、徒步、健跑这些不同的项目,分成若干个中队,现在应该有50多个中队了。人数比较多的中队,有超过200人,少的也有几十个,但是没有一个确切的总数。活跃成员过千是应该有的。 新京报:这些成员都是些什么人? 田小雨:都是临沂市民,40后、50后到80后都有。总的来说年轻人不多,中老年人占比很大。 “平时很注意安全问题” 新京报:平时主要开展什么活动? 田小雨:一般就是健步跑,场地上会选择附近的广场,或者是河边绿道这种空旷地带。距离上,短的两三公里,长的十公里也有,都比较随意的。 新京报:活动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田小雨:一般来说就是在群里发布一下时间和集合地点,然后到了时间大家自行去参加,没有强制性,所以每次活动的人数都不一样,通常是二三十人一个团。 新京报:过程中会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田小雨:抛开这次,其实平时一直是很注意安全的。比如成员都有团服,而且颜色都是很亮的。过程中有领队,而且只能是女性,这样队伍不至于速度过快。另外,队伍里还有专门的护队、收尾人员。 “不能简单贴标签” 新京报:为什么这么多人参与健跑活动? 田小雨:团员年龄普遍偏大,相比较来说,徒步、健步跑是门槛最低的一种体育运动。 新京报:如何看待你们被称为“暴走团”? 田小雨:其实团队从来没有这么称呼过自己。这个词本身是一个外来词,在我看来,“暴走”的速度要求比较高,我们这种速度,不能叫暴走,这么叫不合适。 新京报: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这么多人关注此事? 田小雨:现在社会上整体对老年人不够宽容,之前发生的一些事情也强化了这种印象。我们这个团队,主要成员都是中老年人,所以也导致了一些关注。团队成员中,既有公务员,也有小商贩,什么行业都有,我们与社会上的人都是一样的,不能只是因为年龄,就贴上标签。 新京报:以后还会不会开展活动? 田小雨:目前的团队活动,是一切正常的,以后也会继续举办。 律师 “暴走团”司机均涉交通违法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表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暴走团”擅自占用机动车道,涉嫌道路交通违法。另外,组团扰乱公共交通秩序,亦属治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新年认为,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即便暴走团有错在先,司机也应当及时避让,确保安全。如果司机的行为最终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能证明活动组织者在路线选择、安全提示等方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同样需承担相应的赔偿。 链接 交警协调“暴走老人”入校锻炼 今年六月,有媒体报道称青岛两个老年暴走团,每天早6点后在街上暴走健身,而且走的路线是位于马路中间的超车道。团队里有人高举着旗帜,昂首向前迈步。一些车辆只能慢慢跟在暴走团的后面选择避让。这些老年暴走团有二三十人,主要由中老年人组成。一些大爷大妈掉队后,为了追上队伍,会不顾红绿灯一直向前,不看来往车辆,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6月18日,青岛市李沧区交警部门经过协调,“暴走团”可以进入附近学校进行锻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