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驾公车肇事丑闻何时休
编辑:驾驶网 来源:京华时报 2009-04-21 👁2363
浙江省武义县常务副县长王建四驾驶警车肇事造成一名骑自行车妇女死亡案件,再次引起人们对“干部驾公车肇事”问题的关注。王建四日前已被金华市纪委予以党纪立案并停职检查,有关部门正在对案件作进一步调查。
交通事故天天有,全国一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超过10万,为什么一有领导干部肇事就会成为社会关注热点?答案很简单,因为肇事者是领导干部,理应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因为闯祸的工具是“公车”,领导干部不该私用。这实际上是一个领导干部怎么使用权力的问题,是领导干部的法纪观念、道德品质问题。
在某种意义上,领导干部属于公众人物,是“无隐私”一类人。既然来“当官”,就要做好被媒体、被公众放在聚光灯下检视的准备,高尚和卑微都会被放大。因为领导干部手里有公权,言行往往涉及公众利益,公众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行为、个人素养有更多更高的期待。所以如领导干部交通违法、驾车肇事这样的事情,容易引起公众注意、容易激起公众义愤,不足为奇。重要的是领导干部要时时处处检点自己的言行,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
古训云:“寻丈之缪,实始毫厘;君子畜德,无忽细微”,若要不在公众面前“曝光”“出丑”甚至引发“千夫指”,领导干部必须牢记自己的身份与责任,慎独、慎微、慎初,慎用公权,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